← 规则总目录版本 V2.0 | 生效日期 2026 年 10 月 28 日

R8 · 锦云瀚评价与信用规则(V1.0)

版本: V1.0 | 生效日期:2026 年 10 月 28 日(首次发布,替代线上简版;后续修订适用《平台规则总则》第 3 条程序) | 依据:《电子商务法》第17、39条;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8条


1. 评价权

1.1 消费者对已完成交易的商品/服务有权作出评价(好评/中评/差评 + 文字/图片),平台保障真实评价的展示。

1.2 平台不删除消费者评价(《电子商务法》第39条);仅对含违法信息、侵权内容、泄露隐私的评价依法作技术处理,并将处理依据告知评价人。

1.3 商家不得以任何方式(返现、红包、赠品、骚扰、威胁)换取好评或诱导修改/删除差评;不得骚扰、恐吓差评消费者("呼死你"、人肉搜索等将从重处理并追责)。

2. 刷单炒信禁止

2.1 禁止任何形式的:虚假交易(自买自评)、雇佣他人刷单、刷好评/刷销量、恶意刷差评攻击竞争对手、用"好评返现"卡片的暗返现。

2.2 违规处置按 R2:B 级起步;组织化刷单按 C/D 级处理;清空虚假销量与评价数据。

3. 信用体系

3.1 商家信用分(100 分基准)影响因素:违规记录(R2 分级扣分)、售后时效、退款率、纠纷介入率、投诉率。
3.2 信用分影响搜索权重与活动报名资格;平台不对自营店铺进行算法加权(业主 2026-10-27 拍板)。
3.3 信用分与处置记录商家可在后台查询,并按 R2 申诉。

4. 信息真实

4.1 平台全面、真实、准确、及时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;不以虚构交易、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。

深圳市龙硕实业有限公司 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275151518
住所: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南华花园华日阁 4C | 法定代表人:邓文瀚
本规则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首次发布并生效(平台试运营期),此后修订按《平台规则总则》第三条程序公示。